《商标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注册商标需要改变其标志的,应当重新提出注册申请。”
因此,商标一旦经核准注册以后,不应随意变动,否则一方面会直接影响一般消费者对商品的识别和选择。另一方面,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因此,商标注册人需要改变注册商标标志的,就意味着需要使用一个新的商标,应经法定的程序重新取得新的商标专用权。
《商标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注册商标需要改变其标志的,应当重新提出注册申请。”
因此,商标一旦经核准注册以后,不应随意变动,否则一方面会直接影响一般消费者对商品的识别和选择。另一方面,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因此,商标注册人需要改变注册商标标志的,就意味着需要使用一个新的商标,应经法定的程序重新取得新的商标专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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