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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册形式审查的内容都包括哪些?

2022-03-0413530

商标局收到商标注册申请件后,首先进行的是形式审查。形式审查,是指商标局根据《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以及其他有关的规章,对商标注册申请的形式要件合法性进行审核的行为。

形式审查主要包括:审查申请文件是否齐全、填写是否规范、签字或印章是否缺少,审查商标图样规格与清晰程序是否符合要求以及对必要的说明的审查,审查填报的商品或服务项目是否符合规定等。商标局根据形式审查的结果,发出《受理通知书》《补正通知书》或者《不予受理通知书》。

形式审查的内容具体包括:

(1)申请人资格审查。主要审查申请人是否具有申请注册商标的主体资格和申请人申请商标所指定保护的商品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2)外国申请人是否委托了我国的商标代理机构。国内申请人委托代理人的,其委托书是否符合要求。

(3)申请书填写是否符合规定。包括申请人的名义与印章、营业执照是否一致;申请人的地址是否准确;申请人指定的商品或服务填写是否规范、具体,分类是否准确;是否填写商标申请声明并附送相关文件;是否声明优先权并提交优先权证明文件副本。

(4)商标及商标图样的规格、数量是否符合要求。

(5)应交送的证明文件是否完备,规费(官方费用,下同)是否缴纳。

(6)审查一份申请就申报的多个类别的商品申请注册同一商标是否符合规定。

(7)审查商标局规定的在形式审查阶段的其他事项。

形式审查符合要求的,编定申请号。《商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商标注册的申请日期,以商标局收到的申请书件的日期为准。通过审查认为申请手续齐备并按照规定填写申请书件的,编定申请号,发给《受理通知书》。

申请手续不齐备或者未按规定填写申请书件的,予以退回,申请日期不予保留。申请手续基本齐备或者申请书件基本符合规定,但是需要补正的,通知申请人予以补正。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补正并交回商标局的,保留申请日。

对于要求补正而未作补正或补正不符合要求,或补正超过期限的,也同样予以退回,申请日不予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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