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
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不得作为商标使用和注册,但经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外国国家名称包括中文和外文的全称、简称和缩写;国旗是指由国家正式规定的代表本国的旗帜;国徽是由国家正式规定的代表本国的标志;军旗是由国家正式规定的代表本国军队的旗帜。
①商标的文字构成与外国国家名称相同的,判定为与外国国家名称相同。商标的文字与外国国家名称近似或者含有与外国国家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的,判定为与外国国家名称近似。
但经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适用本规定,申请人应当提交经该国政府同意的
书面证明文件。申请人就该商标在该外国已经获得注册的,视为该外国政府同意。②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与外国国旗、国徽、军旗的名称或者图案相同或者近似,足以使公众将其与外国国旗、国徽相联系的,判定为与外国国旗、国徽相同或者近似。
但经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适用本规定,申请人应当提交经该国政府同意的
书面证明文件。申请人就该商标在该外国已经获得注册的,视为该外国政府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