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的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不得作为商标使用和注册。
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是指我国人民共同生活及其行为的准则、规范以及在一定时期内社会上流行的良好风气和习惯;其他不良影响,是指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他构成要素对我国政治、经济、文化、宗教、民族等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产生消极的、负面的影响。
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具有其他不良影响的判定应考虑社会背景、政治背景、历史背景、文化传统、民族风俗、宗教政策等因素,并应考虑商标的构成及其指定使用的商品和服务。
因此,黄色、下流的标记,渲染恐怖主义、暴力的标记,带有反动色彩的标记,宣扬封建迷信思想的标记,均在禁止使用之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