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中国为原属国的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申请,需要提交以下申请文件:
①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申请书;
②相应的外文申请书;
③国内商标注册证复印件或受理通知书复印件;
④申请人资格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复印件、居住证明复印件、身份证件复印件等;
⑤基础注册或申请的商标如在国内进行过变更、转让或续展等后续业务,一并提交核准证明复印件;
⑥申请人使用英文名称的,必须提供使用该英文名称的证明文件;
⑦委托代理人的,应附送代理委托书;
⑧指定美国的,一并提交MM18表格(如指定的缔约方仅限于纯协定缔约方,选用MM1表格;如指定的缔约方不包含纯协定缔约方,选用MM2表格;如指定的缔约方包含纯协定缔约方,选用MM3表格。
所有新申请都可选用英语或法语。
如选用英语为申请语言,请下载英文版MM表格填写;如选用法语为申请语言,请下载法文版MM表格填写)。
马德里国际注册商标必须与基础商标类型一致。要求申请的商标图样与基础商标的图样完全一致,颜色完全一致。
如基础商标为黑白图样,马德里申请必须是黑白商标;如基础商标为彩色图样,则马德里申请也必须是彩色商标图样。如果基础商标是集体或证明商标,必须作为集体或证明商标进行马德里国际注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