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商标注册优势:
(1)费用低。只须申请注册一次,即可在整个欧盟的28个成员国使用并获得保护;较之于在各个成员国分别提出申请,费用大幅度减少。
(2)保护程序集中化。一件商标注册可获得欧盟28个成员国的保护,有关商标案件的裁决将在欧盟所有国家得到执行。
(3)优先适应与对抗。已经在一个欧盟成员国公布的注册商标,在申请欧盟商标时,可请求并享有优先权。另外,某商标在欧盟任何一个国家的使用可以对抗以未使用商标为由提出的撤销申请。
(4)注册商标在欧盟成员国具有整体效力。申请人只需提交一份申请即可在欧盟所有成员国内使该商标得到保护,而无需再分别指定希望该商标得到保护的国家。
欧盟商标注册劣势:
(1)欧盟商标注册对商标的显著性要求很高,欧盟28个成员国中只要一个成员国有人提出异议,且异议成立,将导致整个欧盟商标注册被驳回。尽管该驳回商标可以转换为国家申请,且保留原欧盟商标申请日,但申请人须另向每个国家支付转换费用。因此选用商标的显著性不是很强的,则不适合申请欧盟商标注册。
(2)欧盟商标注册费用高。单独提交欧盟商标注册申请费用要高一些,但申请人也可以选择马德里国际注册指定欧盟,费用相对要低一些。
(3)欧盟商标注册时间不确定。在欧洲内部市场协调局申请商标注册的时间较难确定,如果一切顺利,商标可能在一年内获得注册。然而,只要有一个国家提出异议,该商标就不能及时得到注册,解决异议需花费很长的时间,通常需2年左右时间。在28个国家中均无异议的情况很少见,因此,欧盟商标申请往往在很长时间内不能获准注册。